【臺灣諮商心理學會聲明】本會會員對於「多元性別」相關議題應本於專業倫理,謹慎從事

2013-12-13

本會會員對於「多元性別」相關議題應本於專業倫理,謹慎從事

 

 

 

【學會聲明】本會會員對於「多元性別」相關議題應本於專業倫理謹慎從事

對於「多元性別」相關議題,《臺灣諮商心理學會諮商心理專業倫理守則》(102.06.15監事會議通過)第五條指出:本會會員實施心理諮商服務時,應尊重當事人之文化背景與個別差異,不得因年齡、性別、種族、國籍、出生地、宗教信仰、政治立場、性取向、身心障礙、語言、社經地位等因素而予以歧視。

臺灣諮商心理學會會員,應本於對當事人之尊重,全力維護當事人之益與自主性。若是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試圖灌輸,或強迫當事人接受個人的價值理念,將嚴重違反心理諮商工作之專業使命,斲傷社會大眾對於心理諮商專業之信任。本會會員對於「多元性別」相關議題應本於專業倫理,謹慎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