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師證照考試 規定擬放寬

2016-10-08

本會於105.04.06於考試院邀集全國諮商心理師養成教育系所,針對《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心理師考試規則》關於考試資格部分召開會議,建請考選部修法。考試院接受會議建議,增訂補救措施條文,已通過院會,近期將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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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院會最近通過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心理師考試規則修正案。臨床心理師及諮商心理師應考資格原規定,今年1月1日起,相關心理研究所主修臨床心理或諮商心理專業領域課程,已在就讀碩士以上學位期間修習課程及學分始可採認,才具有應考資格。

但為保障104年12月31日前已畢業者的應考權益,增訂104年12月31日前已畢業者,得以補修相關課程取得應考資格規定

詳情請參閱聯合報:http://udn.com/news/story/6939/2010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