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諮商心理學會即時新聞回應情傷處理的心理處方

2017-12-12

情愛糾葛 先緩和情緒

全文引自台灣新生報1212報導 連翊君/台灣新生報

      世新大學一名男學生與學妹有感情糾紛,疑因追求不成,昨(十一)日在校內持水果刀刺傷對方。臺灣諮商心理學會理事長李玉嬋表示,現代人談戀愛很容易,但卻也容易分手,若遇上感情糾紛時,建議先緩和雙方情緒,並找一位信任的師長一同溝通,切勿激怒對方,以免造成憾事。

     根據媒體報導,該名男大生因苦苦追求學妹,對方不僅不理她,上個月除了前往派出所報案,還在自己臉書上貼文:「現在只要我想都能隨時提告報案,只要有任何一點動作,我就直接去警局」,並在句末留一個笑臉圖案。男大生受到刺激,認為對方有挑釁意味,於是隨身帶著水果刀。

     李玉嬋指出,情殺案件頻傳,顯見我們除了「情感教育」之外,也需要「療傷教育」,除了分手還要會放手。該名女大生前往警局報案確實是好的舉動,但要選對時機點;且在臉書發文會激怒對方,甚至讓對方感到被威脅,而人的情緒在高漲時,若再經過言語刺激時,便容易做出不理智的舉動。

   李玉嬋說,當我們受到「威脅」時就會想保護自己,因此要會分辨別人現在處於何種狀態。她指出,在臉書上PO一些情緒上的字眼,或宣示嗆聲,有點像在當眾羞辱對方,不建議這樣子做。若要告知對方壞消息(分手),應以「循序漸進」的方式,或做一些預告的動作讓對方有心理準備,千萬不可用激怒的方式。

   另外,遇上感情糾紛要「談判」時,李玉嬋建議應找信任的師長,或學校的輔導老師進行「沙盤推演」,了解可能會發生的事情,並約在公共場合見面。李玉嬋呼籲,處理感情糾紛的時候,首先要同理對方處在一個受傷狀態,不應火上加油,並牢記「懂得寬恕,才會懂得愛」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