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訊息】國立中山大學學務處諮商與健康促進組 徵聘諮商心理師

2023-06-27

國立中山大學學務處諮商與健康促進組
 
誠徵諮商心理師
 
1、 職稱:
(1) 校聘約用或教育部計畫聘諮商心理師(2名)。
(2) 職務代理校聘約用諮商心理師(1名)。
2、 應徵資格:
(1) 國內外諮商輔導、心理相關系所碩士畢業。
(2) 具心理師證照。
(3) 具大專院校諮商輔導實務經驗佳。
(4) 具英語諮商能力佳。
(5) 身心障礙人員優先聘用。
3、 工作內容:
(1) 系所輔導工作(含本國籍、外籍學生個別諮商、團體諮商、心理測驗實施與解釋、班級座談、高關懷學生之追蹤輔導、危機與轉介個案之處遇、追蹤…等)。
(2) 協辦全校性心理健康推廣活動之規劃及執行(生涯、性平、初級預防、學院活動等主題活動)。
(3) 輔導相關行政業務。
(4) 晚上輪值(學期期間每週約乙次)。
(5)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4、 薪資待遇:依本校約用行政人員薪酬標準相關規定辦理。
(1) 校聘約用或教育部計畫聘諮商心理師:44,620元起,試用期三個月41,620元,通過考核加薪3,000元。
(2) 職務代理校聘約用諮商心理師:固定薪資44,620元,試用期三個月為41,620元,通過考核加薪3,000元。
5、 聘用時間:
(1) 校聘約用諮商心理師:自實際到職日起。
(2) 教育部計畫聘諮商心理師: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若通過考核且計畫通過隔年可續聘。
(3) 職務代理校聘約用諮商心理師:自實際到職日起至留職停薪人員復職前一日止(預計為114年6月29日)。
6、 應徵資料:
(一)請備妥以下文件資料:
1. 履歷自傳(請依附件-履歷自傳格式填寫,並附上近照乙張)。
2. 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3. 心理師證照影本。
4. 工作經驗證明影本(請敘明服務期間內擔任之職務名稱、負責工作內容)。
5. 其他有利於審查之相關資料影本(如各類證照或英文檢定合格證書)。
(二)意者請備妥應徵資料,請於影本註記「本影本與正本相符」並簽章,按順序掃描成冊,E-mail至es20617@mail.nsysu.edu.tw (請勿寄紙本資料) ,信件主旨註明:「應徵諮商心理師-姓名」,為避免資料遺漏,爰請留意是否收到信件回覆或來電確認。
(三)證件不齊全或資格不符者不予受理報名,亦不另行通知,經初審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
通知面試甄選。 
7、 收件截止日期:即日起收件至112年7月17日(一)止,經審查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
8、 面試日期:屆時通知。
9、 面試結果:面試結果簽呈核定後公告於本組網站(http://ccd-osa.nsysu.edu.tw/index.php)【諮商最新消息】,屆時請自行上網查閱,未錄用人員不再另行通知,本次甄審除正取者外,擇優得列候補數名,候用期間3個月。候用期間得遞補出缺之諮商心理師職缺。另外,若未達甄審標準得不予錄取。
 
10、 相關資訊:歡迎電洽07-5252000分機2230(張心理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