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增設培育諮商心理師相關系、所、組、學位學程設置標準》,請鑒核。
說明:
一、諮商心理師專業養成教育諸般事宜關乎專業發展與專業人員素質。依《專科以上學校總量發展規模與資源條件標準》,諮商心理師乃屬增設調整時應作特殊提報之醫事類科系。考量目前對於大專院校增設培育諮商心理師系所組之申請案,未有明確之標準作為審查依據,恐發生因審查標準闕如導致新增設系所浮濫之情事,進而斲傷諮商心理師人力素質,影響民眾諮商心理服務品質。臺灣諮商心理學會(以下簡稱本會)於107年5月3日於台北及107年5月4日於高雄召開二場「諮商心理師養成教育事務研商會議」,共計有全國16個諮商心理師養成教育系所代表參與研商討論。
二、會議討論制訂《增設培育諮商心理師相關系、所、組、學位學程設置標準》(如附件),並決議送請 貴部參考。
三、敬請 貴部能於審查新增諮商心理相關系所組申請案時,能考量參酌,協助維護與提升諮商心理專業人才培育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