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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訊息- 中華團體心理治療學會】114/2/8-2/16 客體關係團體工作坊-內在客體的浮現(南部場)

轉知以下中華團體心理治療學會課程資訊,歡迎參閱,如有任何相關疑問,請直接洽詢主辦單位,謝謝您。


客體關係團體工作坊-內在客體的浮現

一、課程時間: 114年02月08日(六)19:00 - 20:30           114年02月16日(日)09:30 - 17:30


二、課程地點:線上Zoom會議室&成大醫院住院大樓12樓B區大會議室&團體活動室(台南市北區勝利路138號)


三、講師介紹:

張達人 醫師天主教仁慈醫療財團法人執行長中華團體心理治療學會常務監事及認證督導臺灣心理治療學會常務監事

鍾明勳 醫師明如身心診所院長中華團體心理治療學會常務理事及認證督導國立陽明大學公共衛生研究所博士英國牛津治療性社區協同治療

呂宗樺 醫師成功大學附設醫院精神部 主治醫師中華團體心理治療學會理事及合格治療師成大醫院斗六分院精神暨長期照護部主治醫師動力性人際團體課程完訓

謝詠基 醫師高雄市立凱旋醫院精神科醫師中華團體心理治療學會理事及合格治療師英國塔維史托克短期見習/英國安娜佛洛伊德中心短期進修


四、課程說明:

  早年成長的經驗會透過內化的過程,成為我們自我的一部分,正如電腦的內建程式一般,這種內在的客體關係,永遠跟隨著每個人。生命中的重要他人形塑著我們內心對他人的看法,也影響著我經驗影響下的潛意識,正無時不刻地影響著我們的行為。因應著複雜的潛在情緒及內在經驗,時常透過人際關係來呈現,亦即個人的內在客體關係將透過人際關係來呈現。

  客體關係理論目前無論在個別或團體治療中,均已被廣泛運用;尤其在團體治療中,透過成員不斷互動,成員內在客體(internal object),將鮮活呈現於成員當下彼此關係中,經過治療者同理詮釋,不但可建立成員對自己的瞭解,且進而可轉形(transforming)原本的結構。

  本工作坊將簡介如何應用客體關係理論於團體心理治療,協助學員對客體關係團體治療具有初步的概念與經驗。客體關係團體治療進行時,除鼓勵成員於團體內彼此分享與互相情緒支持外,焦點亦集中在討論當下(here-and-now)成員人際關係之困難,與其內化客體(internalized object),將透過詮釋移情(interpretation of transference)指出其重複出現(repetition compulsion)之現象,以利人際模式之覺察及個人內在客體世界之成長。


五、學習目標:

1. 學習客體關係團體之基本理論概念

2. 觀察與體驗客體關係團體的歷程

3. 了解客體關係團體主要技巧

4. 觀察與體驗自己在團體中的感受與移情作用


六、適合參加的對象:

  臨床實務工作者(醫師、護理、心理、諮商、社工、職能治療等),或助人相關科系(醫療、護理、社工、心理、教育、輔導諮商…等)學生、研究生等。


七、課程表:

◎  授課內容:本課程的進行將以講座及經驗性團體的方式進行。

  第一部份:視訊授課1.5小時,介紹客體關係基本理論概念(提供3個月內回放觀看)。

  第二部份:實體經驗性團體6小時,所有成員分成兩組,進入小團體,體會擔任成員的經驗並實地示範客體現團體的進行,進而將透過綜合討論將學理與現場經驗結合。

八、主辦單位:中華團體心理治療學會;合辦單位: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


九、課程費用:

1. 一般個人價3,000元

2. 早鳥價(01/17周五前)2,700元

3. 優惠價2,400元(適用對象:本會會員、學生、非學生身分三人團報、合辦單位員工/會員)

4. 學生身分三人(含以上)團報 2,100元


十、報名方式請填寫線上報名表單:https://forms.gle/NaDJW2DHFVkrc6MaA。


十一、報名截止日期:114年02月08日(六),下午17:00截止


十二、課程名額:10人開設一個團體,滿17人加開第二團體,28人額滿。


十三、學分認證:

1.   本課程全程參與將給予本學會7.5小時積分,可做為團體心理治療師繼續教育學分認證。

2.   本課程申請精神科專科醫師、公務人員學習護照繼續教育積分。社工師、護理師、諮商心理師、臨床心理師開課前一個月報名各3人以上即申請繼續教育積分。


十四、繳費方式(二擇一):

1.  劃撥帳號:18509852   戶名:中華團體心理治療學會

2.  ATM轉帳:華南銀行公館分行  (008)118-10-011413-1


十五、注意事項:

1. 請先填寫報名表並繳費,繳費完成後可至本會網站查詢 https://tinyurl.com/26nrq7b8。

2. 報名繳費後,若無法出席,於上課日一週前申請者,得扣除單次課程行政處理費用500元外予以退費;於上課日前6日內申請者恕不退費,費用可轉讓給其他欲報名本課程之相同資格者遞補,並請事先來信告知替代人選之相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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