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衛生福利部於102年12月12日公布《醫療機構設置標準》,為能更全面地照顧病患、家屬及醫院員工的心理健康,規定一般急性病床300床以上應有一名心理師,員工數超過300人亦應聘有一名心理師。
豈料,立法委員蘇清泉、江惠貞及吳育仁等共同提案,並獲得16位立委共同連署,提出心理師法修正案,要將心理師的應考資格由原本的碩士學歷修改為大學畢業,提出的修法意見是因為推估心理師在醫院的需求將有146名的缺額、心理師可以設置獨立的心理治療所或心理諮商所,以及企業聘任專任心理師推動員工心理健康,使得市場的心理師需求更為擴大,導致「心理師人力出現嚴重不足的現象」。
但是實際情形是目前每年通過專技人員高等考試取得心理師資格者約莫300人,加以目前已有超過3,000位以上取得資格的心理師,146名缺額的問題只需透過適切的職缺媒合程序便能解決,至於心理諮商所及企業聘任專任諮商心理師之人數亦不可能造成嚴重的供需失衡。
中華民國諮商心理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臺灣諮商心理學會及台灣輔導與諮商學會從兩年前得知消息後,已數度積極拜訪提案立法委員,但提案立法委員完全不採納專業團體意見,未能考慮如此作法將對諮商心理師的教考訓用及民眾福祉造成的巨大衝擊與影響,仍一意孤行,濫用立法委員職權,逕自採取修法手段,來處理此事,令人遺憾。
心理師是執行心理治療的專業人員,所面對與處理的個案心理問題複雜度,絕不亞於醫師,也因此,必須接受包括大學四年加上研究所三年,達七年的養成教育,其中包括一整年在密集的督導下所進行超過1,500小時的全職實習,期望透過教考訓用的縝密安排,確保心理師的專業服務品質。
在歐美,甚至要求心理師必須取得心理學博士資格方可擔任,令人遺憾的是立法委員對於國人心理健康福祉的考量,不思向上提昇,反而是向下沉淪。
若修法成案,將造成的巨大衝擊如下:
1. 大學部課程結構與內容將大幅修改,造成學生未來出路的限制與窄縮,不利於心理學科於其他領域的發展;
2. 無足夠的合格實習機構及適切的督導人力以應付龐大的實習需求,造成學生必須面臨爭奪學習資源的壓力與挑戰,不利於學生的學習品質;
3. 心理師人才品質的確保重點在於良好的養成教育,而非依靠考試制度的窄化篩選。一旦調降為大學學歷,將完全扭曲人才培養的正確作法;
4. 為避免短時間內心理師人數急速增加造成的就業衝擊,勢必以提高考題難度,降低及格率的方式來因應,造成學生得浪擲歲月於一年又一年的應考中,耗費國家社會資源與成本,並與修法之本意更加背道而馳;
5. 一位適任的心理師需要具備充足的專業知能、人生閱歷及成熟穩定的人格特質,修法的結果最嚴重的影響便是心理師人力品質的降低,損傷全體國人的心理健康福祉。
請支持及加入我們的連署行列,反對此一修法提案。
謝謝您費時、費心檢閱本文。
預祝
新年如意 身體健康
臺灣諮商心理學會 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