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公告】108年度諮商心理專業終身成就獎推薦
延長收件至10月31日
臺灣諮商心理學會「終身成就獎」
依據《臺灣諮商心理學會「諮商心理專業終身成就獎」評選辦法》公開推薦:
一、主旨:
臺灣諮商心理學會為表揚對我國諮商心理專業有傑出貢獻且成就足堪後進典範者,特設置「諮商心理專業終身成就獎」。
二、獎勵:
1. 得獎者將獲頒獎牌(座)及證書。
2. 本獎項視年度評選委員會決議得以從缺。
3. 於本會年度會員大會公開表揚。
三、候選資格:
1. 從事諮商心理專業實務工作或從事諮商心理專業教育,且為服務滿二十年(含)以上,有具體貢獻且成就足堪後進典範。
2. 未曾獲得本獎。
四、推薦方式:
1.本會有效會員及諮商專業團體得為推薦人,由五名推薦人聯名推薦候選人。
2.推薦人於每年年會公告日期前填妥候選人(一)個人簡歷、(二)優良事蹟、(三)服務年資證明、(四)推薦表,以上資料各一式三份,送交至學會。
五、評選作業:
1.本會設「諮商心理專業終身成就獎評選委員會」,辦理有關評選作業。
2.評選委員應為諮商心理專業人士,。
3.每屆評選委員七至九人,經理監事會推薦後,由理事長聘請之。
4.學會應於每年10月1日前公告推薦。
5.評選委員會應於10月20日前完成初審作業,提出評選意見,兩週內進行決選審查。
六、評選作業:終身成就獎推薦表下載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