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公告「臺灣諮商心理學會諮商心理師繼續教育課程及積分採認作業規章」。
依據:衛署醫字第0990260008號函辦理。
公告事項:本會於民國99年1月20日起受理線上申請繼續教育積分認證業務,申請單位請備妥資料後線上登錄即可。

線上申請:行政院衛生署繼續教育積分管理系統 https://cec.mohw.gov.tw/ 

若是諮商心理師個人類申請請點選醫事人員登錄區

若是開課單位團體類申請請點選開課及審查單位登錄區

關於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請點選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L0020181

欲了解「臺灣諮商心理學會諮商心理師繼續教育課程及積分採認作業規章」及相關繼續教育積分實施辦法或收費標準,

請點選 諮商心理師繼續教育課程及積分採認作業規章

(提醒您,按照諮商心理師繼續教育課程及積分採認作業規章,案件審查應於活動開始前31天前提出,
 若於活動開始前30天內提出,需加收急件費用1000元。)

若需繼續教育課程簽到表範本,請點選 繼續教育積分參考簽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