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文章】雙重認同有感:談諮商心理師與專任輔導老師的工作

2017-01-10

雙重認同有感:談諮商心理師與專任輔導老師的工作

 

文/賴佑華(新北市林口高中輔導主任、諮商心理師)

 

考取諮商心理師執照轉眼已經十年,期間擔任過大學輔導中心專任輔導老師、大學專任心理師、國中專任輔導老師、高中專任輔導老師、實習專業督導,以及諮商心理師公會的總幹事、高中輔導主任、實習行政督導等。比起單純從事諮商心理師工作的同學們,我真的很不專心、不定向,在各個專業間轉來換去,好像總是找不到適合的位置。

這兩年擔任高中輔導主任,離心理諮商與治療似乎更遠一些。每天忙著辦理初級生涯發展、性別平等、助人同儕培訓、親職家庭、學習輔導、主持/參與會議,比較接近諮商專業的工作就是督導輔導老師、主持危機處理、協助危機個案評估與處遇、實習生專業督導等。很多人覺得如果這樣,當初何必進修、考取執照?反之,既然有專業資格又喜愛晤談工作,為何不進入諮商治療所執業?

其實一開始的理由很簡單,剛畢業時,每兩、三年就得開一次刀,自覺無力拓展諮商所業務,或在各機構學校間行動服務;衡量過後,覺得固定的學校工作比較適合我。但後來卻發現,其實我時常跳槽的原因,也跟當時「諮商心理師」的位置無法改變學校系統有關。

我覺得選擇在學校服務個案,一定要有「主場優勢」。除了提供適切的諮商與治療服務外,如果我不能利用「我是學校老師」的優勢,在系統裡為孩子巧妙地安排有利因子、減少不利因子,那就太可惜了!在大學裡擔任專任或兼任諮商心理師的經驗讓我發現,在該位置想影響系統不是件容易的事情。許多諮商中心是二級、三級單位,接的是幹事/助理聘,想突顯專業會有一定的困難度。學生在諮商室外的處遇通常得配合學校政策,例如以休學或退宿做為解決的方式。此外,學生的個人隱私及諮商倫理亦非考量的重點。反觀在國中層級,擔任專任輔導教師時,專心於會談的時間會較多一些,和大學體制有些差異。但是,國中及完全中學高中部的輔導主管,幾乎都是為了主任輪調而來,即使有愛心也不一定了解心理健康主責單位的任務與作為。在這樣的環境中,還是會讓輔導工作的進行有些卡住。於是,在摸索多年後,我便轉戰當時至少有「高中學生輔導辦法」可依循的中等教育場域。

這幾年下來,可以看到諮商專業環境大幅進步(雖然薪資水準似乎沒有改變),且有賴許多前輩先進的努力,「學生輔導法」、「高中學生輔導辦法」及即將通過的轉銜辦法等法規,都讓未成年學子在學校能夠有更好的心理健康環境,也讓國中小專兼任輔導老師、高中專任輔導老師、各縣市駐校諮商心理師、各校行動諮商心理師能提供更專業、有效的服務及處遇。身為一個專任輔導老師,深深體認到學會、公會等專業團體的重要性,也發現與心理健康相關的教育政策,若能有專業上的調整,就有機會提供給學生們更好的環境。

然而,儘管專業環境逐漸形成,但高中的專任輔導老師要做的事情仍然多到數不清。發展性輔導活動、介入性輔導和處遇性個管工作永遠做不完,人力實在短缺。唯一的好處是,反而造就在專業的自主空間裡,有更高的自由度可發揮。加上心理諮商與輔導相關系所培訓的「主任輔導教師」並非「輔導主任」,讓我在專業裡保有較多的自主空間。例如,我可依據學生的需要,在上半年多辦發展性活動,但下半年若同時接到厭食症、強迫症、憂鬱自傷、家暴、性平案件相對人或第二軸特質強烈的個案,活動只能減少舉辦。專業自主的空間讓每個輔導老師能有自已的風格與策略,同時,也使輔導工作受到專業倫理的保障或規範。

很多人誤以為三級處遇性個案轉介以後只要做個管,輔導老師不需進行相關工作;但事實上,校園內個管工作及轉介相關資源的難度卻可能被忽略了。某些個案在嚴重影響學業、人際、家庭的一個面向時就需要轉介,但常態是大部分個案若非三個層面都受嚴重影響,家人或本人不會考慮參考其他資源。於是,校園內無底線、界線困難卻又難找施力點的個管人員,反而成為學生唯一的會談資源。

舉例來說,去年有學生因嚴重飲食失調來找我諮詢,但家人反對他到輔導室。三個月後,身高170公分的他,體重僅剩40公斤,家人才勉為其難同意他去看門診。用藥三個月後,花了一年的時間,個案才回到標準體重。我們進行了校園內非自願性案主的個管、厭食症高壓疏離的原生家庭會談、每日密集的飲食及心理諮商等,多管齊下才逐漸讓個案回到健康的狀態。在這個個案身上,我深刻體認到,若是還沒念研究所、沒有執照時的我,幾乎不可能提供他有效的協助。很多狀況嚴重的個案,最大的困境是無法轉介,或轉介了也僅有每週15分鐘的會談。最後的結果是,老師等著蓋休學申請書就好。

因此,在這種自由度高的工作場域,我更發現專業性的重要。諮商心理師的訓練讓我能夠做適當的診斷、處遇或轉介規劃。在台灣,大學畢業便有機會應屆擔任輔導老師的角色,相較於美國將學校輔導老師資格定位為碩士,我發現諮商心理師的角色在校園是很重要的。如果能夠從問題展現之初,就有駐校諮商心理師的參與,許多兒童或青少年也許不致演變發病。這絕非指輔導老師專業不足,而是源自於現今制度中輔導教師與諮商心理師專業訓練的相異。在專業能力的不同下,我們需要的是讓兩種專業相輔相成。

諮商心理師的養成背景讓我除了提供較完整的個別學生服務外,也能從整體心理健康的角度思考整個學校心理衛生政策的走向。今年期能透過輔導團的成立,參與主管機關的決策過程,以營造更專業的學校心理健康環境。再者,我很期待107年學生輔導法的高中輔導教師之師生比提升,以及高中駐校心理師制度的開展。我相信由各教育主管機關延聘的心理師,一定能從專業面和制度面為學校心理衛生環境注入更多活水。

更重要的是,我也期待更多對兒童、青少年有興趣,能接受不停轉換角色的諮商心理師,未來能夠願意投入包山包海的學校場域。期望大家能共同關心與心理諮商專業相關的教育政策,一同為更好的專業環境努力,進而創造出更重視心理健康專業的社會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