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文章】伴侶治療教我的事

2017-02-14

伴侶治療教我的事

文/徐君楓(芯耕圓心理諮商所所長兼諮商心理師/ICEEFT認證EFT取向伴侶治療師)

 

    我在社區工作今年是第12年,成為開業心理師邁入第7年,做家族治療與伴侶諮商工作約6年,接觸過的個案類型、轉介來源、年齡層、主要議題等非常多元。我曾計算過,大約一年我會做500人次左右的諮商(約6成是成人、4成是兒少);見10幾個家庭(伴侶、親子等)。累積12年下來,似乎也是個不少的數字;而對我來說,最令我醉心喜愛的就是伴侶的治療。

婚姻或伴侶的治療也是家族治療的一個領域,但我個人認為,它跟親子諮商或家庭治療(超過2人的家庭成員一起)最大的不同,來自於會談中的兩人,沒有輩份大小或誰該承擔較多責任的問題,雙方是對等的;在關係或家庭中,兩人同屬於婚姻次系統;又是因為情感因素連結(婚姻或交往等承諾)而形成的關連,沒有血緣上所謂「必然」的牽絆;因此,當彼此關係出問題,互相攻擊、傷害、抱怨的情況往往相當激烈;加上又是道德或法律上的關係,基礎其實相當薄弱;因此也經常在會談室上演「結束關係」(離婚、分手)的戲碼,令伴侶治療師相當頭痛。

但是,反過來說,當伴侶兩人彼此重新情感連結,或者改變了對彼此的感受,關係重新流動起來;又或是當外遇的傷害緊緊卡住彼此,歷經千辛萬苦(案主與治療師都是)後,終於一起療傷或重新深情相擁時,那些令人鼻酸又甜蜜的時刻,往往也讓在場見證的治療師相當感動,我常常因此祈禱,希望這輩子都可以做這件事。

在我見的伴侶個案中,比較主要、多數的問題是外遇,也是我最感興趣的問題;其次是彼此溝通互動,然後當中伴隨教養、婆媳、經濟等周邊議題。(我認為婆媳或管教問題的主因不在婆婆或孩子身上,在伴侶雙方身上)

在外遇問題中,往往看見的關係狀況是「彼此多年情感連結失調」、「夫妻雙方忙於各自父母角色責任,而忽略伴侶角色(夫妻、情人)」,導致雙方或一方,心裡認為對方已經不愛自己,倘若彼此又有其他因素造成經常衝突(如管教、婆媳或經濟等),當事人內在脆弱挫折的狀況下,如果剛好有小三、小王趁虛而入,就容易產生情愫,一發不可收拾。

外遇的性別比例上,我看見的是男性外遇多於女性;但因外遇問題求助的伴侶,男女比例相差不大;也就是說,也有不少是「男性外遇,想回頭,但無法招架太太的情緒和創傷反應」而求助。跟過去一般我們以為,都是被外遇者想挽回而求助的概念略有不同。

在外遇伴侶會談的過程中,我看見幾個重要的現象:

1.  外遇往往是關係出問題的結果而非原因

伴侶多半認為,關係變差是因為對方外遇所致;但事實上,外遇只是「壓垮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之所以外遇,通常跟伴侶雙方長久的某種不良互動狀態有關,可能是情感連結、溝通衝突、教養理念或婆媳問題的處理等。無論是哪個問題,背後都有一個共同原因,即伴侶雙方對此不良互動或衝突的情緒經驗是「自己是被對方不重視、拋棄或不被尊重、不被滿意的」;雙方對此的認知是「我是無力解決問題的、對方是不會為我改變的」。進而彼此對關係感到失望、挫折,長久的內在的感受無法疏通表達,彼此貌合神離,此時若又有小三、小王接觸互動,難免趁虛而入。

2.  婚姻問題求助於親朋好友的結果往往不盡理想

外遇發生後,被外遇方憤怒又傷心,心裡的委屈與傷痛無處宣洩,期待有人能夠為自己「伸張正義」,往往會讓友人或家人知曉;然後就是一陣你說我講,勸合的、責備的,不同立場的親友更是因討論事情如何收拾爭的不可開交,從伴侶問題衍生到家族問題的比比皆是;每個人競相對伴侶雙方「建言」,「應該這樣、那樣」的指手畫腳。事實上,不只是外遇,只要是伴侶問題,都不應擴大成家族(庭)問題來處理,更不合適親友擺出立場指東說西。這樣的處理方式只會讓伴侶雙方關係問題變得更複雜難解或者因此而模糊焦點,剪不斷理還亂。

3.  外遇在當事人心裡上容易形成創傷,也會出現創傷的症狀反應

和外遇伴侶工作過程中,無論外遇方或被外遇方,都發現不少類似創傷症狀的反應,如:無法重回得知實情時的現場(通常是自己家中某處)、腦中不斷反覆浮出事發後,核對事件全貌的對話;或者是迴避談論跟外遇有關的話題、聽聞相關話題都會無法控制的掉回事發當下的情緒感受中……。事實上,外遇對親密關係來說是重大衝擊事件,形成創傷並非空穴來風;也並非一般認為,這只是情感上的背叛或劈腿,只要當事人做決定或回頭就好這樣簡單;外遇不但影響關係,更可能有長遠的信任感和安全感的影響。(依附創傷)

4.  被外遇方會對自己和他人產生不信任感

伴侶在會談過程中,一開始談的都是無法信任對方的問題,但深入談之後會發現,「無法信任自己看到或感受到的」才是更深的問題。外遇往往有一段時間是檯面下的暗渡陳倉,伴侶發現後,很容易懷疑自己過去信以為真(如我相信他去oo的時候他卻是去xx)到底是怎麼一回事,這時就很容易產生對對方和對自我的不信任感,既不能相信對方,也不信任自己的判斷力;整天疑神疑鬼,痛苦難當。這種親密關係信任的創傷,除痛苦外也難解,需要花上一段時間,重新建立。

5.  外遇方對個人自身在外遇事件本身和修復關係過程中的情緒、感受及想法態度,是被外遇方相當重要的治療因子:

在伴侶治療的過程中,最重要的是雙方的平衡。就外遇議題的處理來說,伴侶治療不是對外遇方說教或者要外遇方認錯道歉,更不是替被外遇方打抱不平的時間,治療師需要很注意貼近伴侶的感受。通常我們比較容易理解被外遇方的心情;但對外遇方來說,由於做錯事情,自己的感受和心情常常無法被理解,就算被理解有時候也會只能被理解到部分。對被外遇方來說,聽見外遇方的心裡的想法,像是,到底外遇方想回頭只是因為愧咎、羞愧、害怕被指責,還是真心想回頭(還愛自己),這些都是很重要的治療因子。此外,外遇方也需要有機會表達對自己外遇行為的感受和看法。事實上,並非所有外遇的人都「逍遙自在、享齊人之福」;在我看到的臨床經驗中,外遇方常常是有苦難言(因為被認為活該)。但是,背叛的不安和緊張以及道德上的自責羞愧,不但很痛苦;在面對被外遇方的傷心難過和指責時,外遇方常常沒有機會也不敢表達自己(擔心對方更生氣或更難過)的想法。一旦有機會表達(前提是有足夠的安全感),我看到的外遇方幾乎都是崩潰痛哭,既後悔自責又傷心孤單,也很想被安慰和支持,但完全不敢表達。外遇後,療傷、修復或回頭的路相當艱難,就算對一個曾經背叛、看似佔便宜的人來說也是一樣;畢竟關係修復的過程,需要付出很大的代價。

6.  外遇發生後,越早處理越好:

我曾經會談過的伴侶,有的是外遇發生在56年前,或者一方長期不斷外遇超過20年以上;也有的是外遇剛被發現不到一週就來求助的伴侶。想說的是,外遇後的關係修復條件,除了原本關係的「體質」外,更要把握「黃金關鍵期」,越早越好。當外遇或創傷事件發生,伴侶無法相互陪伴修補關係;甚至最後已經長期習慣自我調節情緒和滿足內在需要,不再希望對方來滿足自身情感需求和互動需求(也就是依附關係)時,要伴侶彼此重新冒險靠近對方和表達需要是相當困難的一件事。畢竟,對伴侶來說,我已經「自助」這麼長一段時間,也證明沒有對方還是可以活,要伴侶冒險去表達脆弱感受並重新揭開傷疤,有時候基於恐懼害怕,多數的伴侶都很容易拒絕。這時候創造安全並可以冒險的治療氛圍,就是治療師處理的重點之一

總結來說,關係是互相的,也是互動來的;當外遇發生時,了解並核對雙方互動的問題點和內在的需求是重要的。假若關係因為外遇後變得彼此不信任,或外遇一再發生時,被外遇方確實可以選擇離開,自我療傷;但如果選擇留下來,被外遇方就不能只要求外遇方改變,或認為對方需為外遇事件負全責、為自己的受傷負責(像是:「是你不夠讓我信任你」、「我都沒有背叛你」)等,甚至經常拿出外遇事件刺激嘲諷對方,這些都是對關係修復無效的方法。

確實,外遇是不正確的行為,但彼此關係的難題並非單純只因外遇造成。我相信,如果伴侶都選擇留在關係裡,那麼,「修復」這件事情是雙方共同的責任。